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主辦 核准立案機關: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核准文號:輻射防護訓練業務許可證 輻訓字第○○○○一號 |
輻射防護員訓練
主旨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,為提昇國內輻射防護專業技術,協助
各單位訓練輻射防護人員,取得輻射防護人員專業測驗所需之『一○八小時以上
之專業訓練』資格,特舉辦本訓練班。
對象 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公、私立高中(職)以上學校畢業,有志從事輻射防護工作者。
內容 基礎輻射課程…18小時 輻射應用及防護課程…24小時
輻射度量課程…16小時 游離輻射防護法規課程…18小時
輻射劑量學課程…16小時 輻射防護實習課程…16小時
時間 (第41期 分四階段,估計每日09:00∼16:00上課,請以課表為準。)
第一階段 --- 112年07月03日 ~ 07日 第二階段 --- 112年07月10日 ~ 14日
第三階段 --- 112年07月26日 ~ 28日 第四階段 --- 112年07月31日 ~ 08月04日
(時間若有更改,請以報到通知單為準)
地點 輻射防護協會訓練教室【新竹市光復路2段295號20樓之7】
(地點若有更改,請以報到通知單為準)
費用 每人32000元
報名 (一) 日期:即日起受理報名。
(二) 名額:人數不足20人或遇不可抗拒之天候因素時,得延期開課或停辦。
(若停辦,本協會將悉數退還學員所繳費用)
(三) 手續:請備妥填妥之報名表(如附表)、訓練費用,以掛號方式郵寄本
協會。或以傳真、電子郵件方式先提供報名表。歡迎網路報名。
(四) 繳款方式:
1、開立支票或郵政匯票,抬頭為『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』。
2、電匯至永豐銀行新竹分行,帳號:018-001-0002137-9,
戶名: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。電匯者請將電匯收據傳真至
本協會,並請註明課程名稱、期別、服務單位、學員姓名。
(五) 寄件地址:300-17 新竹市光復路2段295號15樓之1
『輻射防護協會』訓練組 輻防班 收
注意事項
(一)上課期間午餐由本協會供應,早、晚餐及住宿請自理。
(二)本訓練課程需於一年內完成,缺課時數超過全部授課時數五分之一者,不得參
與該期訓練結業測驗。
(三)本訓練結業後,可具有報考原子能委員會輻射防護人員專業測驗所需之『曾接
受一○八小時以上之輻射防護人員專業訓練』資格。(詳細報考資格請參考原
子能委員會輻射防護專業測驗簡章)
(四)報名繳費後概不退費,但得申請延期。請務必於開課前提出。
*查詢電話:(03)5722224 分機 313 李貞君
*傳真電話:(03)5722521
*電子郵件信箱:training@rpa.org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