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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主辦   核准立案機關: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  核准文號:輻射防護訓練業務許可證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輻訓字第○○○○一號

       輻射防護員進階訓練

主旨  依據游離輻射防護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,為提昇國內輻射防護專業技術,協助各

        單位培訓輻射防護師級人員,取得輻射防護人員專業測驗所需之『一四四小時以上

        之專業訓練』資格,特舉辦本訓練班。

對象  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專科理、工、醫、農科系以上畢業曾參加一○八小時以上輻射

        防護訓練課程並能提出訓練證明者,或領有輻射防護員證書者。

內容  (合計36小時)

輻射應用與防護實務…3小時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 硼中子捕獲治療介紹3小時

放射性廢棄物貯置與處理技術…3小時        人員劑量監測管理與實務3小時

環境輻射監測實務3小時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談ICRP-103…3小時

輻射度量、應用、實習、實務課程…18小時

時間 26  分二階段,估計每日09001600上課,請以課表為準。)

第一階段 --- 1120809 ~ 08月11  第二階段 --- 11208月14日~08月16

(時間若有更改,請以報到通知單為準)

地點  輻射防護協會訓練教室【新竹市光復路229520樓之7

        (地點若有更改,請以報到通知單為準)

費用  每人10000

報名   (日期:即日起受理報名。

(名額:人數不足20人或遇不可抗拒之天候因素時,得延期開課或停辦。

   (若停辦,本協會將悉數退還學員所繳費用)

(手續:請備妥填妥之報名表(如附表)、訓練費用,以掛號方式郵寄本

  協會。或以傳真、電子郵件方式先提供報名表。歡迎網路報名。

(繳款方式:

1、開立支票或郵政匯票,抬頭為『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』。

2、電匯至永豐銀行新竹分行,帳號:018-001-0002137-9

   戶名: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。電匯者請將電匯收據傳真至

   本協會,並請註明課程名稱、梯次、服務單位、學員姓名。

(寄件地址:300-17 新竹市光復路229515樓之1

『輻射防護協會』訓練組 輻防班

注意事項

()上課期間午餐由本協會供應,早、晚餐及住宿請自理。

()員級進階訓練課程需於一年內完成,缺課時數超過全部授課時數五分之一者

    ,不得參與該期訓練結業測驗。結業測驗合格者,由本協會授與員級進階結

    訓證書。

()員級進階訓練結業後,憑結訓證書及一○八小時輻射防護員訓練證明可具有

    報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防護人員專業測驗所需之『曾接受一四四小時

    以上之輻射防護人員專業訓練』資格。(詳細報考資格請參考行政院原子能

    委員會輻射防護專業測驗簡章)

()報名繳費後概不退費,逾期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費或延期。因重大疾病

   (憑公立醫院診斷證明)經本協會核准後,得申請延期,但必須於開課前提出

   ,其餘概不受理延期上課之申請。

 

*查詢電話:035722224 分機 314   林珏汶 小姐

*傳真電話:035722521 

*電子郵件信箱:training@rpa.org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