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主辦 核准立案機關: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核准文號:輻射防護訓練業務許可證 輻訓字第○○○○一號 |
輻射防護員進階訓練
主旨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,為提昇國內輻射防護專業技術,協助各
單位培訓輻射防護師級人員,取得輻射防護人員專業測驗所需之『一四四小時以上
之專業訓練』資格,特舉辦本訓練班。
對象 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專科理、工、醫、農科系以上畢業曾參加一○八小時以上輻射
防護訓練課程並能提出訓練證明者,或領有輻射防護員證書者。
內容 (合計36小時)
輻射應用與防護實務…3小時 硼中子捕獲治療介紹…3小時
放射性廢棄物貯置與處理技術…3小時 人員劑量監測管理與實務…3小時
環境輻射監測實務…3小時 談ICRP-103…3小時
輻射度量、應用、實習、實務課程…18小時
時間 (第26期 分二階段,估計每日09:00∼16:00上課,請以課表為準。)
第一階段 --- 112年08月09日 ~ 08月11日 第二階段 --- 112年08月14日~08月16日
(時間若有更改,請以報到通知單為準)
地點 輻射防護協會訓練教室【新竹市光復路2段295號20樓之7】
(地點若有更改,請以報到通知單為準)
費用 每人10000元
報名 (一) 日期:即日起受理報名。
(二) 名額:人數不足20人或遇不可抗拒之天候因素時,得延期開課或停辦。
(若停辦,本協會將悉數退還學員所繳費用)
(三) 手續:請備妥填妥之報名表(如附表)、訓練費用,以掛號方式郵寄本
協會。或以傳真、電子郵件方式先提供報名表。歡迎網路報名。
(四) 繳款方式:
1、開立支票或郵政匯票,抬頭為『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』。
2、電匯至永豐銀行新竹分行,帳號:018-001-0002137-9
戶名: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。電匯者請將電匯收據傳真至
本協會,並請註明課程名稱、梯次、服務單位、學員姓名。
(五) 寄件地址:300-17 新竹市光復路2段295號15樓之1
『輻射防護協會』訓練組 輻防班 收
注意事項
(一)上課期間午餐由本協會供應,早、晚餐及住宿請自理。
(二)員級進階訓練課程需於一年內完成,缺課時數超過全部授課時數五分之一者
,不得參與該期訓練結業測驗。結業測驗合格者,由本協會授與員級進階結
訓證書。
(三)員級進階訓練結業後,憑結訓證書及一○八小時輻射防護員訓練證明可具有
報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防護人員專業測驗所需之『曾接受一四四小時
以上之輻射防護人員專業訓練』資格。(詳細報考資格請參考行政院原子能
委員會輻射防護專業測驗簡章)
(四)報名繳費後概不退費,逾期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費或延期。因重大疾病
(憑公立醫院診斷證明)經本協會核准後,得申請延期,但必須於開課前提出
,其餘概不受理延期上課之申請。
*查詢電話:(03)5722224 分機 314 林珏汶 小姐
*傳真電話:(03)5722521
*電子郵件信箱:training@rpa.org.tw